河北省兴隆县是中国河北省承德市下辖的一个县,位于河北省北部,东经117°16′-117°49′,北纬40°11′-40°42′之间。兴隆县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山区县,总面积为4,749平方公里,辖区总人口约为30万。
兴隆县下辖1个镇、5个乡、8个民族乡。这些乡镇包括:明城镇、黄土城乡、头道乡、兴隆镇、兴坪乡、堡子乡、刘家山乡、金山乡、四道湾乡、南山乡、平泉乡和百家村乡。这些乡镇分布在兴隆县的不同地理位置,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区划体系。
兴隆县的乡镇数量相对较少,主要是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。兴隆县地处山区,地形复杂,交通不便。因此,居民聚居地往往是以村庄为单位,形成了以村组的小型行政单位,而乡镇则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这些村庄而设立的。
每个乡镇在兴隆县的发展和建设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它们是兴隆县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负责解决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社会事务。乡镇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,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,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。
总的来说,兴隆县目前下辖1个镇、5个乡、8个民族乡,共有14个乡镇。这些乡镇在兴隆县的发展和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,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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